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纪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会暨脱贫攻坚刹风整纪会议精神,景谷县纪委下发通知,并召开会议就开展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县10个乡镇及24个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各乡(镇)纪委、各部门单位要对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县纪委。集中排查的重点是:脱贫攻坚领域贯彻上级脱贫攻坚决策各项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精准识别、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升对大排查工作的认知。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认真办理和解决。对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移送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自治县纪委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工作不重视,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进行严肃追责。
会议同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处置、问责、报告机制。自2017年9月起,各乡(镇)纪委、各职能部门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并报送至自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治县纪委每月将对排查处置情况进行通报,连续2个月“零报告”的单位,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报送,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王丽松)